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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化信托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信托服务机构的领头羊,提供各种市场领先的证券化服务,满足各种客户之证券化受托需求,以达到资产处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创造资产融资等多种目的。此服务将您的财务和风险计划与证券化信托完美地整合在一起!

通过专业和严谨的计划流程、证券化操作平台、专业研发能力及对法律和规则的熟悉,提供给您完美的证券化信托服务。中国信托提供“定制”的证券化信托服务和最佳的决策方案、全面和准确的操作流程计划、以及法律分析。中国信托可凭借这些优点满足您的需要且为您定制的证券化信托需求提供担保。
什么是“证券化信托机构”?

一、金融资产证券化法案定义的受托人:
受托人是在信托中持有金融资产的机构,且按照金融资产证券化法案的规程向受益人发行证券或基于上述资产基础性证券。
在台湾。大多数这样的组织是信托服务供应商,也同时是银行。

二、房地产证券化法案的条款定义的受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受托固定资产投资信托或固定资产信托,向未指定人士发行受益证券,或在私募中向指定人士交付受益证券,以根据指示获得资金,管理、处置固定资产,或向公众或在私募中发放证券的机构。

“证券化信托服务”的用途

一、控制创始人和受托人的破产风险
信托资产免疫性很好。原则上,没有人能对信托资产进行强制执行。证券化信托服务可以保证投资人权利,和证券化结构的良好。

二、控制信托资产;管理、处置信托资产
证券化受托人将根据信托指示,代表投资人持有、管理、处置信托资产,并向证券受益人分配收入。

三、发放受益证券和购买基金
证券化受托人可在各种期间,发放各种类别的受益证券。收益证券可公开或私募发放,帮助客户进行基金收购。

四、简化法规关系和服务
证券化受托人负责向监管机构进行申请或登记。受益证券的所有人只需要根据受益证券的总数,享有委托人的权利即可。

“专业证券化受托人”的运营流程

一、计划阶段
监管机构批准证券化方案后,证券化受托人发放信托受益人证明或资产担保证券。

二、申请阶段
由证券化受托机构提出证券化计划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三、发行阶段
监管机构批准证券化方案后,证券化受托人发放信托受益人证明或资产担保证券。

四、本金返还和利息支付阶段
证券化受益人根据证券化计划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五、合同结束阶段
证券化投资人根据证券化计划执行信托财产清算。